区林草局

政府信息公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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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领导介绍

  • 主要职责

    一、主要职责

    (一)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、规划、标准,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订林草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。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。组织开展森林、草原、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。

    (二)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。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,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,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、城乡绿化工作。指导城市规划区以外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。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、检疫工作。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。

    (三)负责全区森林、草原、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。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。负责林地管理,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,承担林地征用、占用的审核工作。承担国家级、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,管理国有森林资源。负责草原禁牧、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,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。负责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。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,拟订湿地保护规划,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相关标准,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。

    (四)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。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。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、栖息地恢复发展、疫源疫病监测,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、驯养繁殖或培植、经营利用,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。

    (五)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。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。提出新建、调整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。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自然遗产、地质公园和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,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。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。

    (六)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。贯彻集体林权制度、国有林场、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。拟订农村林业发展、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,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。开展退耕(牧)还林还草,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。

    (七)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,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,组织、指导林业产业发展、林产品质量监督,负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。

    (八)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,组织开展林木种子、草种种质资源普查,建立种质资源库,负责良种选育推广,管理林木种苗、草种生产经营行为,监管林木种苗、草种质量。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、转基因生物安全、植物新品种保护。

    (九)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,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、监测预警、火源管理、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。

    (十)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、省、市、区级资金和国有资产,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、国家、省和市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,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。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。

    (十一)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科技、教育和技术推广工作,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。

    (十二)负责全区林业外资项目的实施、指导、检查、验收工作。

    (十三)完成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    二、内设机构

    二级单位:

    (1)机构名称:秦州区藉源林场

    机构类型:事业单位

    负责人姓名:方向武(13830868906)

    职能介绍:营林生产及域区水源涵养林建设,资源管护。

    办公地址:秦州区藉口镇上磨村

    联系电话: